福建汇益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厂房与其他配套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7-23 17:35:16
2020年7月23日,福建汇益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福建汇益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厂房与其他配套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福建汇益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的2位专家,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福建汇益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厂房与其他配套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部门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与会代表和专家进行了现场踏勘,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项目验收检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建汇益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厂房与其他配套设施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陈店湖工业区,属于新建项目,新建3座厂房及1幢综合楼进行生产,年产铁件工艺品10万件,木质工艺品10万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9月,福建汇益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福建汇益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0月23日取得本项目的环评批复(侯环保评[2018]122号)。
福建汇益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建成投运,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环保投资115万,占项目总投资的1.5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福建汇益家居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及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基本与环评批复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水帘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区一体化喷漆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用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闽侯县城关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砂坯打磨废气(砂光废气),喷粉废气、燃烧废气、调漆废气、烤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
1#厂房:项目焊接工序位于1#厂房,焊接工序在密闭厂房内进行生产,且焊接废气产生量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散落在焊接区域周边,建设单位定期安排清理。
2#厂房:项目砂坯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设备处理,进入“水喷淋+UV光解”设施进一步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23m高)排放;
喷粉废气由集气装置收集经过滤棉过滤后,进入“水喷淋+UV光解”设施进一步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23m高)排放;
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除漆雾处理,进入“水喷淋+UV光解”设施进一步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23m高)排放;
调漆、烤漆、晾干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进入“水喷淋+UV光解”设施进一步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23m高)排放;
生物质成型颗粒烤炉燃料更换为天然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进入“水喷淋+UV光解”设施进一步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23m高)排放。
3#厂房:项目砂坯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设备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23m高)排放;
喷粉废气由集气装置收集经过滤棉过滤后,进入“水喷淋+UV光解”设施进一步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23m高)排放;
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除漆雾处理,进入“水喷淋+UV光解”设施进一步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23m高)排放;
调漆、烤漆、晾干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进入“水喷淋+UV光解”设施进一步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23m高)排放;
生物质成型颗粒烤炉燃料更换为天然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进入“水喷淋+UV光解”设施进一步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23m高)排放。
食堂: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专用油烟管道引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采用的油烟净化器为免检产品。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垫,车间墙体隔声、设备定期维护。
(四)固体废物
项目在厂区北侧建设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热固性粉末、边角料)及危险废物(水帘废水沉淀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及废水性漆桶)。
(1)生活垃圾
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
喷粉工序过滤棉收集的热固性粉料,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铁质、木质边角料经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
水帘废水沉淀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水性漆桶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区域暂存,后委托福建深投海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目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工况基本稳定。根据现场生产情况,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负荷达到75%以上。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经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区一体化喷漆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水总排放口pH、COD、BOD、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等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2#排气筒废气经“水喷淋+UV光解”设施处理后,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 1 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标准限值,颗粒物、SO2、氮氧化物经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3#排气筒废气经水喷淋设施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二甲苯、乙酸乙酯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表4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测定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北侧养老院噪声测定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审议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六、 后续要求
(1)完善企业自查报告;完善验收检测报告内容。
(2)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运行记录以及日常监测存档。
(3)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七、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验收会议签到表
福建汇益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